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收费标准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7-08 浏览次数:0次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冀教财〔2021〕17号)和《关于规范公办高校自主定价项目定价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发改公价〔2022〕210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成本补偿及非营利原则,经过成本测算,在征求校内外人员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校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决定,确定我校与马来西亚阿尔法大学学院合作举办的艺术设计专业高等专科教育项目学费标准为15000元/年/生,住宿费700元/年/生。自2026级新生开始执行,现向社会公示。
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6年7月8日







